原告:东阳华录百纳影视有限公司;被告:北京智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。东阳百纳诉北京智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约纠纷案,东阳百纳拒绝法院中止双方签定的《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合约》,拒绝北京智新缴纳剩下未付许可费用、违约金、诉讼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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